2009年2月19日 星期四

一點點思緒,和在做的事。2009-02-18



just my mood at a certain moment.

其實近來都沒有完整的意念想要寫下。
今天晚上回覆梁寶山的電郵帶過了一點點近來的思緒,就放這裡分享一下。

......大概我的意思是當作品成一系列展示之時,考慮作品組合、排列次序及整體觀感等並不比作品本身次要。同一系列縱有二作品均自驚為天人,然性格不合亦不可為鄰而需有第三者於中間調和節奏。組合排列得當有事半功倍之效,反之只有破壞調和,法國人吃蠔,日本人壽司亦自是同一道理。通常成一系列的作品均不會全數展出,其中亦必自有好壞參差,故觀乎此點大概不只於策展人有責,作者本身亦應多加注意......

......覺攝影作為藝術是有點處於困局,而困局亦有似難以打破。畢竟攝影之出現不過二百年,其中三份之二為新聞紀實,又四分一為日常紀錄。這種情況在各種媒介中實未有之,而甚至比文字只有更甚,故此攝影藝術要於各類藝術中要突圍而出實在不易......縱說作為一個較新的媒介發展空間有之,然在當下這個 web 2.0的世代也是有待商傕,許多突破/新意未成形就經已在網上被集體謀殺掉了。我迷迷糊糊的走著走著自己的攝影竟又回到最根本之處......

路是要繼續走,縱使那是好漫長,好漫長。

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

Street Photography, and introspection. 2009-02-10


Canton Rd, 1645.

Ron Lau, 2008
ink-jet print on art paper, 30"x20" inches



Street Photography.
近一年,我拍得不多。我從前拍下的好多照片,那些縱使依靠本能和經驗拍得的一些「勉強能登大雅之堂」的street photography, 那時的我卻一點不了解快門的背後。

我一直希望使用攝影相對地能將物事「準確」呈現的媒介特色,去強調我說的藝術性,亦即 humanity。
在有一刻驀地發現我根本不理解 street photography & cityscape 的時候,我因而幾乎完全停止了同類的攝影,轉至看似更適合自己 artist statement 的題材。

然而近來忽地覺悟,原來我一直在做的 street photogrpahy/ cityscape,在影像本質上跟近期好多的自然景物攝影原是別無二致。





今年籌備 <伙炭2009藝術工作室開放日> 的展覽時又經歷了一個自我反思過程。在展覽中展出的是近半年的攝影,初時的概念只是好純綷的要展示作為人類(humankind)和主要是自然(nature)的外界的連接點;展示 humanity。



Macpherson, 1535.

Ron Lau, 2007
ink-jet print on art paper, 24"x 16"inches

然而於處理 "Form of the Good" 系列的樹木照片的時候,我無意看到了上個展覽留下來的一幅一直掛在我檯頭的,年前的作品。

原來這張照片裡面最重要的不是地點,不是內容,甚至不是時刻;而是拍攝者本身和外界的那一剎那關聯。最重要的根本是拍攝者的視界(就是最初找尋的 humanity),而手法技巧甚麼影像質素,相對的都變得不再那麼重要,而無論畫面內的是自然景物或是城市生活,其本質原是一樣(當然作為一件好的作品,影像質素是觀眾的第一觀感。所以,我只能在原則之上用最合適的工具和最「好看」的技巧,而不能不作理會。)。而只有拍攝城市街景、人文生活的時候,溝通需要攝者更深入、更細緻的溝通。因為那除了空間時刻和自然以外,還涉及了不同的主體思維和意識形態。


自我反思,從來都是重要的過程。過後,又可以再上路。

2009年2月8日 星期日

"apple", sth on photography. 2009-02-08



apple
2009
digital photography, 36"x 24"

你問我本人的話,我是非常著緊攝影這一個媒體。

還有,我喜歡 analog 的東西,在攝影上也一樣。
因此,我心裡是有一點點的激動,尤其是近來。
所以,這是個開始。



某天在如廁的時間找到了這個靈感,再輾轉反側了一個星期。
2009年除了一直進行中和已定好的project 以外,就再開始了這一個。

偷偷的告訴你,靈感是來自David Hockey 。(噢我 studio-mate 話佢諗起 Tom Friedman)
在美國那個時候是 Polaroid 的年代;當下的今日香港卻絕無疑問,是數碼的世代。


About photography as art, 我有話要說。

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

"Form of the Good,I",as work IV。 2009-02-06



Form of the Good, I
2009
photo print , 24"x 24"


新一年,再確信自己的信念和路向,繼續前進。

另外,還有一點 project 要進行。
因為年輕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;而我們的年代大概就要開始,不會等人。

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

明報創藝中心事件與此事略見。 2009-02-05

有見藝界朋友於獨立媒體及各自部落格對《明報》A1版於2月2日報導指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使用率偏低而作出激烈回應,小弟雖非直接置身事中,然對此事亦深深有感故亦在稍稍作出回應,借意亦放於這裡作點思維分享。

http://www.inmediahk.net/node/1002160 獨立媒體連結
http://postnphoto.blogspot.com/ 本地藝術家劉清平部落連結


老老實實,有人拿槍亂開火,我地呢群被流彈擦中的人V嘩鬼叫。
佢話咁好啦,你拎兩舊去睇醫生啦。

然而槍仍拿在佢手,要再開火的理由仍然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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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CCAC於始時曖昧的要求租客向公眾公開,意思為「你拎左我資源,就唔該回饋公眾。」,這點於租務開放日的第一日經已作出明示暗示,故過後被人口實的機會是一開始經已注定會有。終於,明報終於把事情上了頭版。

關鍵是,我們對制度和現實作出抗爭的時候所持的態度。
1.不喜歡和制度和現實玩遊戲,干脆躲在制度以外。
2.不喜歡和不同意制度,便完完全全的走進制度中,找尋策略和對策,在制度中玩弄制度。

不同的意識型態在發展,衝突必然會發生。陰謀論一點地說,我們沒有機關槍,就只有「和平」的把己方意識型態擴大和滲透。從哈維爾的《無權力者的權力》中可以看到一點點啟發,看清楚權力關係,再作出合適而有效的對策,是弱方意識型態要擴展和生存的最佳方法。無力或未經深思的的反擊只會讓己方處於更弱勢。

古先生其實有其道理。他的言論正正就代表著非關注藝術的群體的關注,無論我們樂見現狀或是憤憤不平,仍需這於個社會共處;尤其涉及「公眾利益」的 JCCAC, 非牟利機構及政府共同創造了橋樑來「連接」我方同彼方讓人家互相踏前交流,而我方又自願站橋樑的一邊的時候,勿論最初是否應該走進制度和規限,我們作出行動和回應前思考的問題都應要更詳細,更多得多。

不論「佔用了資源是否應該理所當然的回饋」、「不願意接受制度卻對資源有需求應如何自處」的問題,代表傳媒及大眾的方面可以試著理解藝界朋友的想法和情緒的由來,而就此報導作出回應的藝術界朋友亦可以稍稍冷靜,再思考。

我並非JCCAC的租客,亦無就事件作出行動。然而此事確然觸動了小弟的神經,故亦於此稍抒愚見。


歡迎各位賜教回應

一點渴望,和粗糙。 2009-02-02 22:06



This is where I start, in 2009.



有時,我會有「用某一台相機的渴望」。
就好像有「要拿起水彩筆,去畫畫」一樣的渴望。

我記得上一次,最強烈要拿起畫筆繪畫是04年的夏天,而那一幅,是我非常喜愛的畫。因為,我看見自己在裡面。那是心裡有一種強烈的渴望,要把甚麼抒發。而當你能夠一氣呵成把靈魂記下的時候,那便變成佳作,縱使手法是拙劣的,技巧是粗糙。

有 時粗糙的技巧更能突顯靈魂的語句,因為那把你的注意力,都放進了最有價值的位置。所以無關大雅的文章和作品,我都會故意不作修飾,留下像這些文字的一點點 粗糙感。要做"出色的作品"是很困難和漫長的路途,所有細節都要經過熟慮然後準確呈現,亦自不掩蓋靈魂的話兒。這點,是無容置疑。然而,好些時候目的是只有要說話的時候, 留一點粗糙也作區別也無不好。

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

media, selection. 2008-10-06



"the above." 2008


The reason why i use photography in the case,
Is beacuse it does something other media doesn't do.

2008年10月3日 星期五

perspective。 2008-10-03



"perspective" 2008


視界,是最重要的一點。
是啊,把自己看到的給別人看。那是,你能看到甚麼,和你能給出多少。

原來到了一個時候,焦距片幅、鏡頭曝光以至邊界,都會變得不再重要;而以後都不再重要。
不重要中,其實是很重要,然而,那又是一點都不重要。

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

Photography as art, and statement. 2008-09-26



攝影其作為一種視覺媒介,本質與繪畫雕塑無異。
然而,「攝影」Photography 本身,基於其歷史發展及媒介特性,在二千年的今天比之其他媒介之下卻演化出一個弔詭之處。

自洞穴繪畫起始,於其他媒介上面,都從來沒有過「眼見=真實」,
然而早從一百年以前,攝影,卻都一直是「真實」的代表。

到了今天,大家在一方面潛意識根深蒂固「攝影展現真實」之時,理性又告訴自己攝影和「真實」其實相去甚遠。結果,我們在當今的虛假當中追尋昨日的「真實」。


因而,我們面對及使用攝影這個既多面性,又「easy to pick up」的媒介之時,在互相斷言要以「攝影」追求「真實」的時候,變相就更需要去考量到底「真實」的本質,到底為何。

而,在拍攝者選擇(縱使好多時候是沒有好好"選擇"過)使用攝影一媒介作傳遞意念(那包括了創造、成像和展示脈絡)時,有些最根本的原則必需要處理並清楚定位及加以展示,否則那很容變含糊不清。那,尤其存在於某類型照片之上,就如上面一張照片,是最佳例子。

An real art piece, doesn't need an artist statement.

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

"real, surreal.", as work III。真實,和靈魂。 2008-09-23



"real, surreal."
2008
Ink-jet print on fine art paper , 24"x 24"



攝影,真實。

我們用攝影紀錄真實。
我們又用攝影建構要傳遞的意念。

說到底,其實從來都沒有一致的真實;真實,原在每人心中。
而,成功,在於意識型態的滲透。


有人用連串的類似手法做為風格的形成,
有人單純放任自己的偏好以為風格。

然而,靈魂,其實在另外一個地方。

Slightly Out of Focus